2025/6/24 15:13:33
欧盟碳关税CBAM,本质上是以气候政策为名的贸易保护工具,是欧盟碳排放交易体系(EU ETS)的外延,通过“差额补征”原则,要求进口商根据产品生产过程中直接和间接产生的碳排放量,向欧盟缴纳相应的税费。
一、申报主体
主体:申报主体是欧盟进口商或其授权代表。非欧盟企业需委托间接报关代表。
资质申请:欧盟进口商需向成员国申请“授权申报人”资格。2025年起,企业需在线申请该资质,提交贸易资质证明及历史出口数据,2026年起该资质将成为强制要求。
二、数据收集与准备
碳排放数据:需提供产品碳排放数据,包括直接排放(如燃料燃烧)、间接排放(如外购电力)及前体产品隐含碳。针对2025年1月后进口的商品,需确保直接排放数据占比不低于80%,并准备替代燃料使用证明、电力采购合同等支持文件。
生产国碳成本证明:需提供生产国碳成本证明,如国内碳市场覆盖企业的支付凭证。
出口量与价值:需提供出口量与价值的相关信息。
第三方认证:产品碳排放数据需通过ISO 14064标准第三方审计。外购电力需提供绿电凭证(如PPA协议),否则按电网平均排放因子计算。
三、申报流程
注册与账号认证:企业需访问欧盟注册页面创建账户,完成邮箱验证与强密码设置后,下载EU Login移动应用进行双因素认证(生物识别或PIN码)。需特别注意,中国企业的信用代码需添加国家前缀。
数据填报:
数据范围与计算逻辑:申报数据需覆盖产品全生命周期碳排放。外购电力排放默认使用原产国电网因子,若供应链中原材料碳排放占比≥20%,需提供供应商核查数据,禁止使用缺省值。
填报模板与格式要求:使用欧盟《CBAM communication template》填报,包含企业信息、生产路线、排放计算等子表。需注意CN编码与全球HS编码的差异,填报时需严格以欧盟清单为准。
过渡期与正式期差异:过渡期(2023-2025年)实行季度申报,2024年7月1日后进口产品仅允许20%的隐含排放使用默认值;正式期(2026年起)改为年度申报,需在次年5月31日前提交经第三方验证的报告。
证书购买与核销:
购买流程与定价机制:正式期内,进口商需根据申报的碳排放量,按欧盟碳价购买CBAM证书,费用通过关联银行账户支付。证书价格每周根据EU ETS拍卖均价调整。
核销与清缴规则:每年5月31日前需完成前一年度证书清缴,若未按时提交报告或补足证书,超额部分将按125%补缴费用。原产国已支付的碳成本可申请抵扣,需在申报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。